关于征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 日用陶瓷》团体标准
起草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 日用陶瓷》是根据《中国制造2025》、《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要求,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的关于日用陶瓷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的团体标准。
标准起草工作由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负责牵头组织,为使标准的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并保证项目的按时完成,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 日用陶瓷》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起草单位应为日用陶瓷相关领域的科研院所或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并重视标准化工作。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在标准起草单位中,列入参编企业名称;
2、将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
3、标准起草单位、起草人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制定的权利。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与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行业统计指标和业务规则规范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提供参考;
3、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四、参与原则
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五、申报要求
团体标准的编制,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有序竞争,也有利于提升单位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有意参与本标准起草的单位,请于2018年7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与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联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慧超 汪启轩
电子邮箱:sactc405@163.com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新厂西路556号
联系电话:0798-8415688 传真:0798-8442134